一、私募**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 1、名称应符合《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,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“投资**”字样。 2、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“风险投资**、创业投资**、**投资**、投资**”等字样。“扬州”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。 3、**型:投资**公司“注册资本(出资数额)不低于5亿元,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,设立时实收资本(实际缴付的出资额)不低于1亿元;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(合伙协议书)承诺全部到位。” 4、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(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)。 5、至少3名高管具备**投**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。 6、**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:非**业务的投资、投资管理、咨询。(**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,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: (1)发放**; (2)公开交易**类投资或**衍生品交易; (3)以公开方式募**金;(4)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**。 7、管理型**公司:投资**管理“注册资本(出资数额)不低于3000万元,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,设立时实收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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